佛山最近出台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难人员实施办法。办法提出,各级政府要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难人员作为扩大就业、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列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。
办法明确,公益性岗位是指,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保障、门卫、保洁绿化等岗位;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,如书报亭、电话亭、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等岗位。这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40%。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,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岗位补贴。
就业困难人员包括:城镇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、失去土地的农民等7类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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